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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6-14 作者: 来源:

校内各单位:

按照《陕西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四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的通知》要求,学校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学宪法讲宪法”活动。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9年6月—12月底。

二、活动内容

(一)广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治宣传教育。

各单位要深入推进宪法学习宣传,广泛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积极开展读宪法原文活动,将宪法教育融入升旗仪式、开学典礼和毕业典礼、主题班会、社团等主题活动中,大力培育校园宪法文化。在研学实践教育、社会实践、志愿服务中增加宪法教育内容,增强宪法体验。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www.qspfw.edu.cn,以下简称普法网)将开设网上“学宪法”专栏,提供各类宪法教育教学资源,请各单位组织学生积极参与。

牵头单位:宣传部、学工部、研工部、团委

配合单位:各单位

(二)征集“我与宪法”微视频。

以“弘扬宪法精神 礼赞我的祖国”为主题,面向广大教师和学生征集“我与宪法”微视频,大力宣传我国现行宪法的基本内容、主要精神、核心要义和重大意义,宣传新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取得的主要成就。2019年7月28日(以作品网上提交日期为准)前,参赛者将作品上传至百度网络云盘,并将链接地址发送到bwlxcb@163.com,由学校联评后统一报送省委普法办。具体要求详见中国普法网通知(http://www.legalinfo.gov.cn/index/content/2019-04/12/content_7827970.htm)。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教师、学生参加。

承办单位: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配合单位:各单位

(三)扎实办好“学宪法讲宪法”比赛。

一是组织开展法治知识竞赛。在组织宪法学习的基础上,结合诚信规则意识、交通安全、校园欺凌、社会文明、自我保护等内容,积极组织开展法治知识竞赛,并推荐1名学生参加省级遴选。填写陕西省“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推荐表,于9月3日前报党委宣传部。

二是组织开展“学宪法 讲宪法”演讲比赛。推荐1名学生参加省级遴选。参赛选手需录制时长不超过6分钟的演讲视频,参赛视频(以U盘存储),填写陕西省“学宪法 讲宪法”比赛推荐表,于9月3日前报党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政法学院

配合单位:各单位

(四)组织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活动。

2019年12月,结合第六个国家宪法日暨教育系统宪法学习周活动,积极开展“宪法晨读”活动,通过营造仪式感,让学生感受宪法的尊严。届时由政法学院牵头,认真组织学生开展“宪法晨读”活动。

牵头单位:学工部、研工部、政法学院

配合单位:各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切实把宪法学习宣传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认真部署,抓好落实。

(二)注重实效。各单位要切实扩大活动参与面,重在普及,重在参与,着力保证宪法教育全覆盖见实效。要探索青少年宪法教育的新途径、新方式,不断增强学习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注重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加强合作,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加强宣传。各单位要对宪法学习教育的优秀成果、经验做法和先进典型及时进行总结和报道,营造学习宪法与相关法治知识、尊崇宪法的良好氛围。

各单位要将活动开展情况及时报党委宣传部。

联系人:陈宇秦 电话:3566236

地 址:高新校区服务楼520室

邮 箱:bwlxcb@163.com

附件:陕西省“学宪法讲宪法”比赛推荐表

党委宣传部                    

                                                                                               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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