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和教育厅《关于落实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的指导意见》要求,切实加快我校智慧校园建设工作,经11月22日党委会、校务会研究决定,成立我校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
组 长:校长
副组长:主管信息化工作副校长
成 员:党政办公室、宣传部、学工部(学生处)、研究生工作部(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处)、发展规划处、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估中心)、招生就业处、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财务处、审计处、科技处、社科处、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网络与信息技术管理处、保卫处(稳定安全办公室、武装部)、国有资产管理处、图书馆、后勤管理处(后勤服务集团)等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网信办),负责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网络与信息技术管理处,办公室主任由网络与信息技术管理处处长兼任。
二、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中省关于信息化工作的政策法规和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校信息化建设重大问题,研究制定学校信息化发展战略、重要政策和制度规范;
2.总体推进学校重大信息化建设工程及任务分解,建立健全信息化工作归口管理责任制;
3.负责审定、批准和发布学校信息化建设的管理规范和技术标准,统筹推定校内各个部门信息系统的业务流程和各类数据的互联互通与共享,指导、督促和检查各部门信息化建设项目的实施。
宝鸡文理学院党政办公室
2019年11月29日